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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直以來都知道自己有一個壞習慣

記得小學的時候字很醜,看到同學字很漂亮,開始模仿他們,
於是成就了我現在的字體,每一個階段字都會稍作改良,幾乎
都是因為又遇到了一個字很漂亮的人,於是我的字體裡加進了
他或她的元素。

喜歡聽一首歌,喜歡一個物品,常常都不是自發性的喜歡。也
許認識了一個人,喜歡他的喜歡,常常是這樣。

那我到底在哪裡?

也許習慣性的站在她的鞋子裡思考,久而久之,忘記了自己。
也許我的生命終沒有太多的奢求太多的嚮往,所以沒有慾望。
也許這就是我。
我必須喜歡上這樣的我。

所以我喜歡的人,總是會引導著我喜歡一些我原本沒有注意到
的事物的人,慢慢的影響我的生活,影響我的喜好和思考。

我並沒有失去自己。
只是讓經過我生命的每一個人,都能夠豐富我的人生。

偶而,我也會有我的喜歡,像這首歌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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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rulymomoc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